最近看了商周文化所出版的,數位海盜的正義一書,其中談到美國 DMCA(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s Act) 中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破解、規避加密的 DVD 後,我開始思索版權的問題。
我知道在 linux 下,如果想要看 DVD 必須安裝 libdvdcss2 套件。
libdvdcss2 是以簡單的方式繞過 DVD 加密區塊,直接讀取內容的程式。
但是,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第四章之一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及防盜拷措施,第八十條之二規定:
著作權人所採取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著作之防盜拷措施,未經合法授權不得予以破解、破壞或以其他方法規避之。
破解、破壞或規避防盜拷措施之設備、器材、零件、技術或資訊,未經合法授權不得製造、輸入、提供公眾使用或為公眾提供服務。
前二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所為者。
三、檔案保存機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為評估是否取得資料所為者。
四、為保護未成年人者。
五、為保護個人資料者。
六、為電腦或網路進行安全測試者。
七、為進行加密研究者。
八、為進行還原工程者。
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所定情形。
前項各款之內容,由主管機關定之,並定期檢討。
所以 libdvdcss2 在台灣使用是合法的嗎?
如果是違法的,那 linux 下有合法的讀取 DVD 方法嗎?
還有, Windows 下的程式又是如何合法讀取的? linux 有支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