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關鍵三十天,30億元的背叛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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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關鍵三十天,30億元的背叛與信任

文章jimmymsc » 週二 1月 06, 2004 10:49 pm

關鍵三十天 火線三十小時

理律,30億元的背叛與信任
輸在信任,也贏在信任。一生打過無數仗的名律師陳長文、李念祖、劉紹樑……,因為員工涉嫌盜賣客戶託管股票30億元,讓理律幾乎破產,30億元的背叛,三十天的天人交戰,他們如何在信心、責任、時間三大危機中,再度用「信任」化解所有危機?
11月18日,剛好是理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長文六十歲生日,這個華人世界最知名的大律師,剛為自己打完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仗。
一個月前,驚爆理律員工劉偉杰盜賣客戶新帝公司(SanDisk)託管股票新台幣30億元,這個華人最大的事務所在完全無預警下,連錯愕都來不及,就必須進行「生死」談判。
大律師居然要為自己打仗,打得又是自己的未來,連做夢都想不到。由陳長文領導的「危機處理小組」,最後在二十四天內與新帝達成協議,賠償28億3200萬元度過難關(先賠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元)。
理律危機,輸在信任,也贏在信任。
30億元的背叛,很多人認為是理律的「信任」文化,讓劉偉杰有機可趁;但不可思議的是,在幾乎崩潰的信任危機中,理律居然沒有背棄信任,反而用長年對客戶、員工累積的「信任」,化解了危機。

10月9日,理律員工首次發現10月初才留職停薪的劉偉杰,涉嫌盜賣新帝的30億元股票,一路追查到10月14日,發現事態嚴重,「真是兵慌馬亂,我來理律十八年,從來沒有受到如此大的衝擊,」主攻公司法、公司治理的理律合夥人劉紹樑至今都不敢相信。
眼前的理律,第一要面對的是「信心危機」。理律人最引以為傲的就是信任文化,但是劉偉杰卻濫用理律的信任,讓理律人根不知道該再相信什麼。
沒有信任的理律,怎麼活?要怨要恨要放棄?所有念頭閃過後,陳長文堅定地跟伙伴說,「我們原來是什麼,就是什麼。」理律不能因為劉偉杰的背棄,背棄對人的信任,對客戶的信任,不管賠不賠得起,即使是30億的天文數字。
理律是因為信任,成為全球華人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因為信任,擁有中外上萬家客戶,國內所有重大金融及投資法規,幾乎都來自理律。「沒有信任,就沒有理律,」陳長文說。
10月15日,理律資深合夥人徐小波和發言人蔣大中,正式對外宣布發生重大盜賣案情,各界嘩然。

當問題排山倒海而來,理律的「信任」招牌卻意外發生效果。不但得到員工全力支持,客戶的反映也出乎意外,不但沒有一個客戶跑掉,而且還有客戶願意簽四年約,助理律度過難關。 驚慌中,背後還有更大的「責任危機」。在法律上,一般公司企業賠償,只負有限責任,律師卻要負無限責任。
無限責任就像掉進深淵。眼前兩條路:究竟是宣告破產關門大吉,還是勇敢承擔30億元的債務? 理律的合夥律師們陷入了天人交戰。沒有一個律師不知道,選擇直接破產,損失絕對最小;如果要扛起責任,扛的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雖然賠償金額高達30億元,五百個同仁站在一條船上,「因為我們知道,如果選擇逃避,就像劉偉杰一樣,我們的良心一輩子過不去,」李念祖說。
即使良心過得去,眼前馬上又出現更大的危機,30億元哪裡來?理律雖然很賺錢,平時責任準備金提撥高達九位數,超過1億元,但是面對巨額賠償,加上理虧,理律幾乎沒有談判籌碼。
即使案發了十多日,仍有同仁不敢置信地說,「我多希望明天早晨醒來,發現這只是一場惡夢。」 10月20日,理律開始最艱鉅的一場談判。這次不是為IBM、為SONY、為歐洲高鐵、為台灣國防部打仗,是要為自己上戰場。「千頭萬緒湧上心頭,」陳長文說。
危機處理,第一要搶時間。
新帝是美國上市公司,面對如此龐 大的業外損失,必須要在期限內向美國證期會報告;對理律而言,如果不抓緊時間,解決債務問題,骨牌鎖效應下其他上萬客戶也可能一夕信心崩盤。
「雙方都是進退維谷,這場談判就像是華山論劍,必須要高手對招,」劉紹樑形容。
時間一分一秒過,新帝基於對股東負責,一定要在最短時間追討回最大的賠償利益;但是理律再有錢,也不可能一下子賠出30億元,拿不出30億元,理律一樣關門大吉。
拿不出30億元的理律,靠什麼賠?
在最後的關頭,雙方達成協議:在簽約第一時間內理律先賠2000萬美元,另外4500萬美元用信用狀作保證,分十六季、四年償還。不足的1830萬美元,理律願意以十八年,每年提供100萬美元用在法律服務、公益慈善和教育上,以補償新帝的損失。
化解時間危機的居然也是信任。幾乎破產的理律,剩下的唯一資產就是多年在信任文化下累積的信譽,沒想到新帝居然認同「法律服務」及「公益慈善」這種無形資產,願意代抵做為賠償。

人是有價資產
之前從來沒有一個企業賠償,敢用知識勞務作價,也沒有一個企業賠償,會設計共同負起社會責任。在新帝與理律達成的協議中,卻出現了第一宗的以法律服務、教育及公益慈善代替現金賠償。
「理律不愧是理律,也虧得理律才能談得出來這樣的協商,」一位金融界高階主管說。「如果沒有信任,誰會願意以十八年來抵債,」這位金融高階主管說。
理律賣的是知識勞務,新帝賣的是IC design的知識產權,兩者同樣都是知識工作者。「Dr. Eli Harari(新帝CEO)懂得人是最重要的價值,」劉紹樑說。
其實整個案件,不單是劉偉杰個人的犯罪行為,也可以看出社會價值的混亂。「我最難忘的是看到兩個高手,對推動社會進步信念(指信任文化)的堅持,惺惺相惜,」劉紹樑說。
新帝是世界上屬一屬二的快閃記憶體(flash momery)製造公司,平日在美就常辦各項公益講座,Harari是創辦人兼CEO,學物理的Harari,也是《富比士》雜誌選出的最有價值的CEO之一,是理律眼中可敬的客戶。
陳長文不苟言笑,但瞭解陳長文的人,都知道他有最人性的一面。陳長文獨子「文文」,先天腦性麻痺,陳長文2000年接下紅十字會會長時,也曾自許自己是「地獄中的天使」。
這次十八年法律服務及社會公益作價的概念,就來自陳長文。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個賠償,一份契約,「但是能談得像一份公益企劃案,把商業價值提升到公益價值,真的是太棒的idea,」劉紹樑說。
「理律與新帝創造出來的這個模式,是很重要的一種價值,在未來社會中,信任、道德、公益都會變成一種有價的無形資產。」前證期會主委現任公司組織研究發展協會理事長呂東英說。
雖然歷經劉偉杰30億元的背叛,但是理律自始至終,從不懷疑自己的「信任」文化。
在理律一系列的新聞稿中,處處可見,「我們不會失去對人的信任」;「如果是任何人都不信任,任何事都不可能做。」
1940年代就在上海灘成立的理律事務所Lee And Li,「我們的專業就是建築在信任上,」陳長文說。 法律服務靠的就是人,失去了對人的信任,理律根本無以為繼,「如果不是相信,客戶為什麼要把最機密最隱諱的事情交給你,」李念祖問。
走進理律,可以看到四處都是中國風的裝飾。一位熟知理律企業文化的律師分析,理律表面上看起來是美式合夥人作風的律師樓,內在長久以來卻是中國式的溫情文化。
外界很難想像,即使劉偉杰犯案至今,給理律捅出那麼大的紕漏,但是在陳長文口中,劉偉杰只是一個做錯事的「孩子」。
理律三大掌門,不管是主管訴訟業務,行事嚴謹犀利的陳長文;或是擅長金融、法律市場,溫和慷慨、私下被稱為「徐伯伯」的徐小波;或是負責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的理律創辦人李潮年之子李光燾,雖然三人性格各異,但是「以人為本」的管理風格,一向是理律的招牌。
「理律在業界,道德的要求非常高,任何有利益衝突的案子,一定會轉給其他事務所承辦,」律師李復甸說。
理律至今不允許接案「分紅」制度,就是怕太過利益導向,把專業用在非智慧上的競爭。
事實上,理律一直在有系統地建置「知識管理」機制,希望除了法律專業外,也能提升管理素質,甚至期許自己與其他地區華人律師事務所分享經驗。
這樣的自我期許,遇上了劉偉杰事件,難怪陳長文「覺得很丟臉」。

內控人性的貪婪
信任雖然重要,但是內控永遠是抵擋人性貪婪的一線。
太過信任,畢竟讓理律險些致命。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理事長長黃慶森說,「領導者的風格,常常就是第一大風險,理律最大的問題就是完全信任,反而製造了貪婪的機會。」
「機會、誘因、合理化,就是舞弊金三角,」政大會計系教授馬秀如說。
溫情文化有時是最低成本的管理方式。理律經營長達三十五年,不過當變成五百人的大公司時,公司的內控也像溫水煮青蛙,會失去應有的警覺性。「當一個案子可以讓一家公司元氣大傷,甚至一夜之間倒閉,可見完全沒有風險評估,老大也常是內控的致命風險,」黃慶森說。
根據國外統計,舞弊案件經由內控能查出的機率只有11%,「有內控都不見得完全設防,所以更不可不做,」內稽協會祕書長蘇淑美提出警告。
從一個月前的信任危機,到一個月後化危機為轉機,雖然最後仍然靠對人的信任搬回一城,但是理律堅持的責任與信任,「都是不可承受之重,」李念祖說,「我現在終於深刻瞭解合夥人——partnership這個字,伙伴真的要站在同一條船上(ship)」。
因為新帝的信任,因為員工的信任,理律順利度過破產危機,「現在我每接一個案子,責任兩個字就流進我的血液裡,」長年在東吳兼課教法律的李念祖,經歷這場風暴,對律師的角色與責任,有刻骨銘心的體認。
為什麼所有人性試煉,可以輸在信任,也可以贏在信任?「就是相信。如果你現在再問我會不會對人失去信任,我告訴你,我從沒有放棄過,以後更不會放棄。」陳長文斬釘截鐵地說。
律師Vs. CEO
做了三十年律師的陳長文,一向代表CEO站上法律戰場;大概沒有想到身為CEO,自己也會陷入這樣的困境。
處理劉偉杰案件的善後,做為理律的高層,至少會面臨兩個矛盾。
就法律而言,「欠錢還錢,理所當然」「別人能給我們一點諒解,就該感謝了,」理律人說。然而接下來的數字和合夥人連帶保證,來來回回,在談判人的心中就翻騰不已;說是多給對方也不能算是多給,因為那表示自己拿了他的錢;當對方律師提出一些要求,而不能同意時,又似乎是欠了他們的。律師和CEO的角色,如何轉換?
另一方面,談判者又背負了企業集體還債的壓力。劉偉杰事件這筆債,以法而論,是大家「共同承擔」。做為CEO,心裡一定極端矛盾,一、二個人的疏忽,要全體「連坐」,而且代價是天文數字,不僅個人,連家人也牽連進去。那麼同事會怎麼想?會不會「同舟共濟」?會不會記取教訓?
處理別人的案件,胸有成竹;處理自己的案子,有苦難言。


*文章由《遠見雜誌》提供
The official pronounciation of Debian
is 'deb ee n'. The name comes from
the names of the creator of Debian,
Ian Murdock, and his wife, Debra.
圖檔
http://www.debian.org/doc/manuals/proje ... ro.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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