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twu2 » 週五 4月 15, 2005 12:20 pm
只是換對應 package 這麼 "簡單"... (會不會換到最後等於整個升級?)
自己把 source code 弄回來做 backport 的 .deb 會比較好一點.
為什麼發行的套件, 要去考慮是不是和別的套件相容? 使用者為什麼要使用跨不同的套件的 package? 為什麼用 A 版本的東西, 要去用 B 版本的 C package? 是不是因為 A 不把 C 包含進去? 或是 A 裡頭的 C 太舊了, 沒有更新?
.deb .rpm 的設計, 並不能防止這類的問題, 你以前認為 .deb 的問題少於 .rpm, 那是因為 debian 本身提供了太多的 package, 加上用 .deb 的套件幾乎就只有 debian 一家. 所以... 你能找到的 package 都應該是在 debian 上頭可以用的.
今天, 使用 .deb 的套件越來越多, 自然會出現與 rpm 相同的情形.
該怎麼解決? 要求每個製造 .deb 的工程師, 都要負責弄出所有使用 .deb 的套件版本?
還是每個套件自己要儘力收集所有的 package, 把自己的 pool 弄大, 讓使用者不必去抓別的套件的 .deb 回來用?
我不認為直接使用別的套件的 .deb 是合理的. 所以要求包裝 .deb 的人要弄出可以符合所有套件的 .deb 是不合理的.
在 open 的環境下頭, 你可以拿到 source code, 如果你真的需要該軟體, 把 source code 弄回來做成你適用的 .deb 會比較合理. 或者是換到有提供你需求的套件去.
如果 ubuntu 提供的東西, 是多數的人所需要的, 自然會吸引多數的人去使用它. 這是 ubuntu 的錯嗎? 還是 debian 的錯呢?